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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的决定》

2021-09-19 07:25:09    来源:中国网    阅读量:11349   

为进一步优化注册新股发行承销制度,促进买卖双方更加均衡的博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针对实践中出现的一些线下投资者重策略轻研究,竞价博入围,干扰发行秩序等新情况,新问题,证监会在加强发行承销监管的同时,对《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进行了适当优化。

此次修订《特别规定》,取消新股发行定价与认购安排,投资风险专项公告数量挂钩的要求关于删除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价格区间的相关规定,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其业务规则中予以明确沪深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同步完善了科创板和创业板IPO定价的相关业务规则

按照相关立法程序要求,《特别规定》已于2021年8月6日至9月5日在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社会各界普遍认同修改后的思路和内容,也提出了一些建议对证监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一认真研究,吸收采纳合理意见

修订后的《特别规定》将于2021年9月18日起施行原规定适用于本规则发布前已公布招股说明书文件的企业,新规适用于新规发布后开始发布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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